打造网上国际投资促进平台 致力于中国投资促进事业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产业
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应对贸易摩擦确保外贸稳定增长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9-01-09    来源: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了应对复杂严峻的国际贸易形势,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六稳”工作部署和省、市政府稳定外贸政策,确保我区外贸稳定增长,经区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建立常态化应对工作机制。建立区商务局负责召集,财政、税务、金融等单位参加的应对贸易摩擦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协调应对措施,发挥各部门政策的组合效应、叠加效应和放大效应,及时有效解决外贸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建立信息通报制度,构建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和外贸企业三方联动机制。

  二、全力开拓多元化市场。支持企业巩固深化欧美等传统市场,全力开发“一带一路”新兴市场,优化市场结构,推进市场多元化。加强与上级商务部门和国家行业商会等机构的紧密合作,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境内外重点展会。支持企业自行参展,每年公布重点支持的境内外展会名录,并给予政策支持。支持经贸外事出访,坚持分类管理原则,对符合放宽经贸因公出访审批条件的应予以落实,计划内团组加快审批速度。

  三、鼓励企业“走出去”带动出口。支持企业在“一带一路”等重点市场布局生产基地和营销网络,在重要交通枢纽和节点建设海外运营中心、仓储物流基地、贸易集散中心和商品展销中心,带动我区产品和原材料、零配件出口,突破各种贸易壁垒。支持企业通过并购、重组、战略合作等方式开展境外投资合作,不断提高外经外贸发展层次和水平。加强政府在企业走出去中的组织作用,充分依托境外已建各类中外合作产业园,以产业门类或产业链配套为基础,组织企业抱团走出去。

  四、推进外贸优化升级。优化出口产品结构,提升出口产业层次,支持拥有知识产权、品牌、营销网络、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效益的产品出口,鼓励出口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支持高新技术、成套机电装备扩大出口,3年内全区高新技术和机电产品出口比重达到65%以上。加强外贸自主品牌建设,支持企业申报浙江出口名牌和台州出口名牌,鼓励企业通过自创、收购、合作等方式扩大自主品牌产品出口。力争全区外贸自主品牌数量和商品出口比重逐年提高。积极培育国家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在全区范围内形成示范引领、集聚发展、整体推进的良好发展氛围,提高出口产品附加值和国际市场综合竞争力。重视知识产权保护,鼓励外贸企业获取各种认证、境外注册商标,全区每年新增20家拥有境外认证商标的出口企业。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大力培育和引进实力进口平台,支持先进技术、关键装备进口,促进传统制造业升级和进出口均衡发展。

  五、推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鼓励企业大力发展加工贸易业务,促进加工贸易与一般贸易协调发展,培育、引进、发展技术含量和附加值高的中高端加工贸易,逐步提高加工贸易占比。积极推动符合我区优势产业的加工贸易企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提高国际竞争力。

  六、培育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积极推进跨境电商发展,鼓励和支持有条件企业在国外贸易集散地设立海外仓和体验中心。充分运用全球知名电商平台及搜索引擎,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加强网络营销引流,联合开展供采对接活动。积极引进有实力、高质量的外贸综合服务平台,带动中小微企业多元化开拓国际市场,3年内全区新增外贸综合服务平台1个。

  七、优化提速出口退税。积极落实国家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全面实行无纸化退税申报,按相关规定简化优化退税流程,平均退税时间压缩到3.5天以内。对企业出口的已申报数据,在无疑点的情况下做到应退尽退;对已出口未申报的数据,要及时分析原因,联系企业,确定专人开展一对一服务,帮助企业尽早尽快退税。上提一级出口退税进度:二类企业按一类企业的承诺时间,5 天内完成退税;三类企业按二类企业的承诺时间,10天内完成退税;一类企业在3天内办结;为情况特殊的企业开辟绿色通道,3天内办结。

  八、加强财政金融信保支持。加大财政政策支持力度,强化外经贸专项资金对外贸稳增长、调结构的引导作用,进一步提高应对贸易摩擦工作精准度。加大政策资金执行力度,确保资金足额及时拨付企业。加强外贸金融服务,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创新产品服务,拓宽融资渠道,加大对有订单、有效益的外贸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为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进口先进技术装备和关键零部件提供信贷支持,充分发挥政策进口信贷作用,降低信贷门槛,落实优惠利率。扩大出口信用保险承保规模和覆盖面,加大对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的支持力度,企业信用保险保费资助比例达到50%。

  九、积极有效降费减负。以清理规范进出口环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为重点,加大清费减负力度,及时贯彻落实各级各项涉企收费减免政策,严肃查处借助行政权力、监管要求或者垄断地位,指定服务、强制服务并收费,以及只收费不服务等行为。对重点外贸企业直供电基本实现全覆盖。严控管道燃气垄断经营,鼓励竞争,提升服务。认真落实省政府意见,进一步降低企业用工成本。自2018年10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单位缴费费率降低1个百分点(8个点降至7个点);继续实施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下调至0.5%,政策执行时间由2018年12月31日延长至2019年12月31日。

  十、加强法律救济和就业帮扶。指导企业加强贸易摩擦前期应对,充分运用各类贸易规则和法律程序,及时申请产品排除和关税豁免。加大法律救济援助力度,充分发挥司法机构法律援助作用,探索政府统一购买法律服务等方式支持企业积极应诉,帮助企业顺利应对国际贸易争端。坚持开展外贸企业法律服务月活动,完善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支持外贸企业稳就业,认真落实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和职业培训补贴等政策,充分发挥就业专项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作用,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吸纳就业能力。

  十一、加强外贸企业培训。建立对外贸企业的联合培训机制,每年组织不少于2期的外贸及相关专业知识培训。鼓励和支持高质量的教育和培训机构开展外贸相关业务培训。着重加强汇率避险政策指引及业务培训,灵活运用金融、汇率和信保工具,降低企业汇兑成本;加强国际贸易争端知识及应对培训,降低企业经营风险。

  十二、强化组织实施和工作督查。加强对外贸企业的精准服务,明确责任分工,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五问入企、五心服务”和本意见要求组织实施,抓好对相关责任单位的工作督查。进一步发挥区政府直线电话12345的社会监督和高效反馈作用,及时查实并依法处理政策实施过程中各种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对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性质严重的予以问责。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9日

上一条: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航运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
下一条:关于印发路桥区 “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实施意见 (2018-2020年)的通知
与我们联系
  • 联系电话:+86-0512-53660867
  • 传  真:+86-0512-53660867
  • 邮  箱:info@investchn.com
Copyright © 2015-2025 InvestCH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投促中国